湖南常德石门县(城镇职工、居民)特殊病种定点药店(医疗机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门县(城镇职工、居民)特殊病种定点药店(医疗机构)采购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投标文件组成、评分细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等事项更正。更正内容及日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经石门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对原采购文件做如下更正:*、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二部分技术文件第六项经营场地、药品经营状况及设施设备”中“*.*设施设备(附相关设备彩页照片)”更正为““*.*设施设备(附相关设备图片)”;*、将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三项基本情况及要求:*、基本要求”中“***.******.***药品分类管理:(*)药品分类管理,能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更正为“***.******.***药品分类管理:(*)药品分类管理,能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投标人属于医疗机构的不做要求)”;*、将原“招标文件第八章评审表第*项详细评审表 *、药品分类管理”中“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管理的记*分;否则,记*分。”更正为“投标人属于零售药店的,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管理的记*分,否则记*分;投标人属于医疗机构的记*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其它事项不变。该更正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陈股长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联系地址:石******四楼(县老干局对面)联 系 人: 黄务刚电话(传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