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LZG13-462关于2013年度门头(店面)招牌示范路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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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柳州市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清单编号:柳政采*******)批准,现就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年度门头(店面)招牌示范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柳州市****年度门头(店面)招牌示范路建设工程二、项目编号:LZG**-***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规模及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获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投标人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开标时出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收据)。*、发售地点:柳州市屏山大道**号驾鹤商业街*号楼***室*、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报名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交以下资料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原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与报名时一致)。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人须于****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屏山大道**号驾鹤商业街*号楼***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席开标会,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席的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经验证后递交投标文件。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分在柳州市屏山大道**号驾鹤商业街*号楼***室开标。九、 业务咨询:招标人: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苏永青;联系/传真电话:****-*******广西海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