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普定县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A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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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A*标段中标公示安市公资交(建)示(****) *** 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普定县财政局(招标人)委托 贵州******(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普定县****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A*标段(安市公资交(建)告(****) *** 号)已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中标价: ¥ *******.**元中标工期: ***日历天 工程项目经理: 杨晓兵 项目负责人资质: 建筑工程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安****** 中标价: ¥*******.**元中标工期: ***日历天 工程项目经理: 王刚洪 项目负责人资质: 建筑工程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 *******.**元 中标工期: ***日历天 工程项目经理: 戎成礼 项目负责人资质: 建筑工程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 中标结果公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平坝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