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技师学院培训鉴定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澄清及延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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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中******(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技师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关于中******组织的中山市技师学院培训鉴定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D******ZSCG***J,采购表编号:社保(**)****),对招标的有关条件作调整,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页,*、合格的供应商:第一条,现修改为:“*)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二、招标文件第**页,本项目必须提供样品,不提供或不齐全作无效标处理,现取消。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延长至****年**月**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下午*:**~*:**。*)、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北京时间)、地点:****年**月**日上午*:** 至*:***)、谈判时间(北京时间)、地点:****年**月**日上午*:***)、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缴存到指定账户,款项必须在****年**月**日下午*:**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本澄清及延期通知*页,一共*页,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及延期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及延期为准, 本澄清及延期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且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传真:****-********,****-******** 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中******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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