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揭阳分公司2014年社会渠道旧版VI标识及宣传喷画集中采购项目公开综合比选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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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分公司****年社会渠道旧版VI标识及宣传喷画集中采购项目公开综合比选澄清 (****-**-**) 揭阳分公司****年社会渠道旧版VI标识及宣传喷画集中采购项目公开综合比选文件澄清项目名称:揭阳分公司****年社会渠道旧版VI标识及宣传喷画集中采购项目公开综合比选各参选单位:感谢贵司对我司工作的大力支持,******揭阳分公司确认,本项目部分内容澄清如下:原比选文件第八部分关于报价要求:“综合比选评审过程中,因综合比选应答文件无效或被否决导致有效应答方只有两家时,评审委员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应答文件,全部应答文件被否决的,应当重新综合比选;评审委员会认为存在有效竞争的,应书面说明具体情况,经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后续综合比选程序”。现更改为:“综合比选评审过程中,因综合比选应答文件无效或被否决导致有效应答方少于五家不少于三家时,评审委员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应答文件,全部应答文件被否决的,应当重新综合比选;评审委员会认为存在有效竞争的,应书面说明具体情况,经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后续综合比选程序”。原比选文件第八部分关于报价要求:“综合比选文件发出后,在规定的截止时间时已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应以书面文件说明具体情况,经公司采购分管领导或其授权人审批同意后,可重新综合比选或继续实施后续比选程序或改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现更改为:“综合比选文件发出后,在规定的截止时间时已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五家不少于三家时,应以书面文件说明具体情况,经公司采购分管领导或其授权人审批同意后,可重新综合比选或继续实施后续比选程序。”原比选文件第八部分关于报价要求:“综合比选文件发出后,在规定的截止时间时已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应重新综合比选。如重新综合比选后,仍为一家,应以书面文件说明具体情况,经公司采购分管领导或其授权人审批同意后,可改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更改为:“综合比选文件发出后,在规定的截止时间时已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应重新综合比选。如重新综合比选后,仍为两家,应以书面文件说明具体情况,经公司采购分管领导或其授权人审批同意后,可改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综合比选文件其他条款不变。如澄清内容与综合比选文件原内容有冲突,以此通知为准。如贵司已收到本通知,请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回执并传真至****-*******。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