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平果县黎明乡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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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委托,广西海特建设******对平果县黎明乡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平果县黎明乡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GXBSZC****-G*-***-HT三、项目内容:本工程建筑面积****.** m*,地上*层,框架结构。(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四、招标公告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五、截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截标地点:平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果县行政大楼A***室)六、中标公告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陆富恩、黄明真、杨金飞、隆盛造,业主评委:麻增松。八、中标结果:平果县黎明乡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中标人:广西平果******中标人地址:平果县新兴街***号中标金额:贰佰柒拾柒万壹仟叁佰壹拾元贰角肆分(¥*******.**元)工期:***天(日历日),质量:合格九、招标人: 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麻增松 电话:***********十、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联系人及电话(传真):韦红 ****-******* ***********十一、说明:㈠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海特建设******提出质疑。如对广西海特建设******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海特建设******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平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㈡质疑电话:****-******* 传真:****-*******㈢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