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眉山天府新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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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变更公告**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眉山天府新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投标人根据开标当日**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按下列标准评分:**分(含)以上的得**分,**分(含)至**.**分的得*分,**分(含)至**.**分的得*分,**.**分以下的的得*分。”
更正为:“?投标人根据开标当日**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按下列标准评分:**分(含)以上的得**分,**分(含)至**.**分的得*分,**分(含)至**.**分的得*分,**.**分以下的的得*分。”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眉东新城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更正为:“眉东新城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眉东新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其他事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关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招 标 人:眉东新城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弘******
****年*月**日附件: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