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DBSCG-2025-049-1 霍山县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亲泽园二期墓碑采购安装(二次)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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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亲泽园二期墓碑采购安装(二次)
项目编号:DBSCG-****-***-*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最高限价:*******.**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胜利新村**号*-*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霍山经营性公墓项目亲泽园二期墓碑采购安装,包含墓碑采购安装,以及部分墓碑迁移安装,详见采购清单。
谈判小组名单:邓小荣、金成、魏自兵
采购人名称:******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牛角冲村杜家畈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安******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楼***室
项目负责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安徽霍山国有******纪检监察室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霍山国有******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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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