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5年嘉善县天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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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content****年嘉善县天凝镇高标准农田项目补充文件(*)各投标人:*、原发布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资格条件内容序号*“企业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提供投标人**** 年*月**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参 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统一改为“企业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提供投标人**** 年* 月**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条件要求附表附后)*、如原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招标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一经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cn/col/col**********/index.html)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建设单位:嘉******联系人及电话: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邹女士****-************年**月**日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年*月**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满足)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 ***万元及以上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绿色农田、小型农田水利等农田水利工程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另外须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人员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间解除之日。*项目负责人自****年 *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cn/)查询结果为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①或②:①、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另外须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人员;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证书。*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 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万元及以上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绿色农田、小型农田水利等农田水利工程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三其他*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 cn)查询为准]。*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项须同时提供)。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附件下载:答疑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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