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兴安镇塘市村至湘漓镇双河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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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兴安镇塘市村至湘漓镇双河村道路建设工程,已由 桂林市发改委以市发改行审字字〔****〕***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湘漓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拨款**.**%.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 兴安镇塘市村至湘漓镇双河村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 ****米,宽约*米.*米.*米要求工期: ***天 (日历天)。招标范围: 按设计施工图纸道路路面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号文除外)。*.*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须由专职投标员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持专职投标员证、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同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按市建规[****]***号文规定配置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相对应的相关证件【建造师证、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资料(为****年缴纳帐单)】;(*)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市外的施工企业还须持有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近三年来无安全生产事故及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区属及市内企业符合报名条件可直接报名;市外、区外企业按住建【****】**号《关于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我市从业管理的有关通知》及《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的要求办理方可报名。报名地点在: 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楼住建局)。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 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楼住建局) ,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楼住建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兴安县湘漓镇人民政府地址: 湘漓花桥联 系 人: 小李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地 址:桂林市甲山路***号青秀庭院*-*-*联系人:陈颖电 话: ****-*******传 真: ****-*******招标监督单位: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交易中心: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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