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清优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清洁能源零碳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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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清洁能源零碳供热项目已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生物质清洁能源零碳供热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小浦镇浦长大道*号建设规模:因市场需要,公司拟投资*****万元,租用优博络客新型建材(长兴)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约****平方米,新增专用蒸汽锅炉。低温全气化炉等生产及辅助设备,特项目建成后可年产蒸汽**万吨,实现年产值*****万元,税收****万元,利润****万元。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废气:原料装卸及原料仓库废气、生物质进料粉尘、生物质燃气燃烧废气、脱硝系统氨逃逸产生的氨气、尿素暂存废气。 (*)废水:员工生活污水、锅炉系统排水及软水再生废水、设备冷却水排水。 (*)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噪声。 (*)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炉渣、集尘灰、锅炉除尘烟尘、废布袋、废焦油、废催化剂、脱硫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污水等。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废气:车间加强通风;生物质燃气燃烧废气采用SNCR+SDS脱硫+布袋除尘+低温SCR脱硝处理后通过*个不低于**m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市政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可用作优博络客原料用水。(*)噪声:企业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增设防振垫;生产过程均需关闭门窗;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集尘灰、锅炉除尘烟尘、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等收集后委托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脱硫废物用作混凝土原料;炉渣可改良土壤、用做有机肥原料及制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以上均不外排环境。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生物质清洁能源零碳供热项目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长兴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污染物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业主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境影响角度来说是可行的。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小浦镇浦长大道*号联系人:郝玉满电话:***********邮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地址:湖州市长兴县明珠北路****号振力大厦**楼****室联系人:王勇电话:****-******* 邮编:******(*)审批部门联系方式当地环保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联系地址:长兴县锦绣路*号行政服务中心电话:****-******* 邮编:******八、公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