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潮州市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重新报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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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潮州市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重新报批)建设地点广东潮州湘桥区建设单位******项目概况项目原设计处理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大类危险废物、*万吨/年,本次拟变更调整为处理处置*大类危险废物、*万吨/年。环评机构广东******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焚烧烟气、含尘废气、有机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或经蒸发装置蒸发,不外排。(*)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自行处理处置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