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辽宁省抚顺市民政局地名楼门牌订做采购项目竞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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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民政局地名楼门牌订做采购项目竞价招标公告辽******受抚顺市民政局的委托,对辽宁省抚顺市民政局地名楼门牌订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项目编号:QYZBZC****-***,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的单位按公告截止时间要求参与投标(有关详细信息请与采购代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一、采购内容:(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万零贰佰肆拾捌元整(**,***.**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含综合单价限价)无效。投标单位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号文件执行(***万以下部分的收费标准为中标价格的*%,***万至***万部分的收费标准为中标价格的*.*%,***万至****万部分的收费标准为中标价格的*.**%),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二)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日(日历天)内竣工。质量要求:合格。(三)项目地点:抚顺市东洲区新太南街*-*号(按建设单位指定地点)(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中标人必须保证严格按照合同工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五)招标范围:楼门牌订做采购工程项目(详细内容以后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实际为准)。二、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一)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应具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维护能力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并应具备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具有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的有效的《标准地名标志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书》。三、投标要求(一)投标竞价文件内容要求:投标书、详细工程量清单报价、施工方案(包括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工期网络图;主要劳动力需要表;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主要部位施工方法等)、保修服务承诺、相关企业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检测合格报告书、项目经理证(如采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用)、规费标准(如采用)等)、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证明资料(如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法满足本竞价招标公告及评标组评标认定,取消其评标资格)。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投标竞价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报送到辽*********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号);投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检测合格报告书、项目经理证(如采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用)、规费标准(如采用)的副本原件进行资格审验,未提供上述证件原件投标无效。(二)报价要求:*、清单内项目结算(*)工程款结算按投标单位中标价一次包死(不包含暂定项目),施工范围包括竞价文件及现场所示的一切内容。投标单位须对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校核(工程量清单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索取文本清单或自行下载),并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量单项目的不准确项。施工范围包括所示的一切内容。分项报价中没有列示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报价中的漏项或工程量错误等在施工过程中均不能得到计量与支付。施工单位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考查,并对施工方法、施工内容进行充分考虑,结算以所示内容为结算实体,为实现所示内容而发生的设计修改等在竣工时均不能得到计量与支付。(*)暂定金额在施工前须得到发包人认可,所需价款须得到发包人、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认定,结算时按认定的项目、价款结算。(*)有关支付的条款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不予支付。技术规范中列出的计量和支付条款仅给出了支付的一般原则,实际的支付项目全部列在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在计量和支付条款不一致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新增加项目结算(*)新增加项目费用是指那些随招标文件发出的施工图中没有表示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除上述项目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项的项目不属新增项目,这部分费用应视为分摊到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分项工程费用中。新增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a、暂定项目b、设计变更部分(包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或减少的内容)。(*)任何新增加项目的施工须经发包人事先认可,承包人不得先施工、后以既成事实追索费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新增加项目由承包人在施工后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详细说明新增加项目的内容及工程量。所有新增加项目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统一结算。设计变更项目在合同价款中核增或核减。(*)当发生设计变更项目时,其结算按下列优先序计算a、清单中已有的适用于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算,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b、清单中有类似于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格,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c、清单中没有适合和类似价格项目的结算则由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查结算后出据的定案单为准。审查的原则执行****年定额及专业承包一类取费。(*)暂定项目的结算原则a、已经发包人审核认定的价格执行发包人认定价格;b、清单中已有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算,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c、清单中有类似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新增项目的价格,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d、清单中没有适合和类似价格项目的结算则由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查结算后出据的定案单为准。审查的原则执行****年定额及专业承包一类取费。*、固定报价为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金额。固定报价的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暂定金额必须填列并必须按本清单规定的数量或金额填列,否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由于暂定金额计入投标报价而发生的因招投标过程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须按规定全额计入投标总价(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到投标综合单价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暂定金额属业主费用,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的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商务标评定的基础为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合格后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中应列主要材料价格表,若未列或材料价格与市场明显不符,评标委员会按低于成本的报价处理取消评标资格,扣罚投标保证金。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计取且不能低于规定标准,否则按废标处理。(三)投标人应做如下承诺:投标单位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竞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对于招标文件(竞价文件)中所有内容均清楚无误,投标截止时止我方完全清楚,并放弃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对招标文件(竞价文件)所有内容无异意。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四)评标原则:竞争优选,以合理低投标价报价为评定主要依据的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如投标单位报价相同则由建设单位按企业实力、施工方案、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推荐中标候选人。(五)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单位名称:辽******;开户行:******抚顺分行;帐号:**** **** ****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六)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七)报价有效期:从****年**月**日算起**天内有效。四、竞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时。投标竞价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送到辽*********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号);投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检验合格报告书等副本原件,未提供原件投标无效。五、本项目采购及招标投标过程未尽事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文件相关要求。六、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抚顺市民政局联系人:姜群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辽******联系人:姜海燕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