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阳山县2014年第一季度河道河砂开采权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阳山县****年第一季度河道河砂开采权招标项目(项目编号:QYYW********HS)经报阳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阳山县水务局对共*个标段的河砂开采权向社会公开招标出让,河砂开采期限为**个月,符合资格要求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阳山县****年第一季度河道河砂开采权招标项目 二、 项目概况: * 、第一标段(岭背镇新村标段):采砂范围:从岭背镇的滩头水电站拦河坝上游 ***m 处起至岭背镇石麦坪大桥下游 ***m 处止,标段长度约 *.*km ,限采砂设备*台,年可开采量(含河卵砂石) 约 **万m*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第二标段(七拱镇标段):采砂范围:(*)从湟川陂陂头上游 ***m 处起至七拱镇与太平镇交界处止,全长约 **.**km ;(*)从桂花河河口起至桂花青龙潭桥下游 ***m 处止,全长约 *.**km ;(*)从沙河河口起至合上三级水电站厂房下游 ***m 处止,全长约 **.**km ;限采砂设备**台,年可开采量(含河卵砂石)约 **万m*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三、资格要求: * 、有经营(或开采)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 * 、****年以来没有违法采砂记录; * 、有符合规定的采砂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 用船舶采砂的,船舶证书齐全; * 、注册资金不少于投标标段最高限价的**%(含**%),若注册资金少于投标标段最高限价的**%或无注册注资金的,要提供银行开具的投标人《银行存款证明》( 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少**日银行存款证明 ),存款证明总金额不少于投标标段最高限价的**%。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以下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申请人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名,每标段一份,报名时提供有效原件核查) * 、法人机构参加投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 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少**日银行存款证明 )(注册资金少于投标标段最高限价**%或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 * 、自然人参加投标的: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 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少**日银行存款证明 )(注册资金少于投标标段最高限价**%或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 六、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报名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月 ** 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 九、费用: 招标文件(含图纸)***元/份,售后不退。 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欧 先生:****-******* ( 招标人) 谢先生:***********(招标代理) 招标单位:阳山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益文******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