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市政管道施工实训室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院招第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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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院招第******号二、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市政管道施工实训室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江苏******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滨大道**号B座****室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市政管线工程施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大筑科技V*.**套******元定制边缘服务器坤运互联定制**台****元显示屏松人T***LG**台***元老旧数据处理终端升级改造影驰****s骁将*GB**套****元电脑桌椅子博ZB-*****套***元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朝平、夏凤媛、孙晓春、郭继红、王佳宾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号吉瑞泰盛*号综合楼**楼****,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安徽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州大道**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号吉瑞泰盛*号综合楼**楼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鹏、黄莹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