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2024年度工伤预防验收项目评估单位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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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伤预防验收项目评估单位比选公告为进一步科学有效推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确保我市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开展取得实效,按照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资人社发〔****〕**号)要求,拟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通过比选方式确定评估实施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采购人: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项目名称:资阳市****—****年度工伤预防项目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三)评估对象:成都******按照工伤预防宣传计划、成都******按照工伤预防培训计划,实施****—****年度工伤预防项目情况。(四)评估范围及内容:项目评估包含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结案评价、项目成效评价等三个方面。*.实施过程评价:包含培训过程评价、宣传过程评价、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的规范性评价等三方面。*.项目结案评价:包含项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工;项目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评价;培训项目实施的综合性评价(隐患数量、调研报告质量、培训规划、课件针对性、师资专业度);宣传项目实施的综合性评价(覆盖渠道、曝光数量、内容的针对性、群众的参与度)。*.项目成效评估:培训学员的现场满意度;学员考试综合成绩;隐患整改完成率;线上宣传曝光数量、渠道完成率;线下群众的参与人数;企业的综合满意度;工伤事故同比发生率的下降幅度;工伤事故严重程度同比的下降幅度等方面。(五)时间安排: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周内完成。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比选申请人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比选文件的获取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与工伤保险科(资阳市雁江区狮子山街道幸福大道三段**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领取比选文件。*.单位介绍信和领取人身份证(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企业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送达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幸福大道**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五、联系方式采购人: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杨 洋电话:***—********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