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海山科技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电动双梁桥式、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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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一〇研究所(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海山科技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电动双梁桥式、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YC****-**二、项目名称:海山科技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电动双梁桥式、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三、项目内容:采购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台、电动单梁式起重机*台、电动门式起重机*台四、供应商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①投标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亿元(含 *亿元)以上; ②投标人必须是货物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一级代理商;③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所提供产品需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④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认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⑴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宜昌市西陵一路六号,汇金商务楼*楼)购买招标文件。⑵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六、投标保证金:⑴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⑵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可采用现金或转账形式,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下述帐户,并凭银行进账单到到******开据投保证金的收据:开户名:******帐 号:********************开户行:建行三峡分行西楚支行(学院街世纪欧洲城旁)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整。八、投标地点:******第七一〇研究所办公楼会议室。九、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与投标,迟到的投标人(含书面资料或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提交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采购人:******第七一〇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址:宜昌市西陵一路*号汇金商务楼四楼联 系 人:覃丽蓉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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