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室外显示大屏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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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室外显示大屏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招标编号:QZJL**********、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泉州市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室外显示大屏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一览表”。本次采购设定了预算审核价,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元,超过预算审核价时视为无效标。*、《招标文件》的获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日起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时,**:**—**:**时,按下述地址到泉******领取(或邮寄)《招标文件》。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元。*、递交投标文件、样品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及样品地点:泉******开标室(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投标报名地点:泉******(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地 址: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E-mail: ****** 邮 编:******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小郭、小林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帐 号:****************收 款 人: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