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鹤峰县民族妇幼保健院母亲胎儿监护系统设备及安装集成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号)要求,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民族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母亲胎儿监护系统设备及安装集成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民族妇幼保健院母亲胎儿监护系统设备及安装集成 三、项目内容: *、采购清单:母亲胎儿监护系统设备及安装集成(*个中央工作站+*台母婴监护仪+*台胎儿监护仪),数量:*拖*台,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采购内容:设备供应、调试、培训、验收。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天内完成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 *、付款方式:三年内分期付款。 四、供应商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设有固定营业场所或分支机构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方必须提供如下资质证件: (*)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国产产品需提供《国产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副本复印件); (*)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有效期内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企业代表身份证原件。 (*)有效期内合法的代理商授权书原件。 *、近两年(****年*月至今)有类似业绩; *、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询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国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国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年*月*日下午**:**前。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也可电话传真报名领取询价文件,但须传真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年检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年*月*日下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七、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八、询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含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期服务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产品彩页。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采购中心 滕先生 电话(传真)****-******* 妇保院 张先生 *********** 附件: *.设备参数及技术要求 *.鹤峰县政府采购报价表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