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有关闵行区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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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党校委托上海申莘******对闵行区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编号:闵采招****-***(二)项目名称:闵行区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三)项目内容:对党校行政楼、新楼、大礼堂、门卫、客房、室外等场所进行保安管理服务、保洁管理服务、会务管理服务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四)预算资金:***万元人民币(**个月),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投标资格:(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拟派物业管理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详见备注);(二)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供应商登记(网址:***.******.***.cn或***.******.***.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四)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号第***号)中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五)在本市有固定营业场所;(六)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号)及闵财库〔****〕**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税务登记证副本;(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四、招标时间、地点 (一)****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双休日除外每天*:**-**:**);地点:上海申莘******(莘松路***号九楼)(二)其中****年**月**日下午(**:**-**:**),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号,车辆入口莘西路***号)(三)发售文件:每本***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北京时间)以前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投标文件送至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过时恕不接受。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党校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疏影路***号联 系 人:潘挺电 话:********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号(智慧园)*楼联系人:刘鸿杰电 话:********传 真:********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号 联系人:杨欣电 话:********-****传 真:********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号)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拒绝接受投标文件或者作无效报价处理。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份)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转****。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申莘******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