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大冶市栖儒闸除险加固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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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栖儒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二次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HBSJ-******SL-********* 一、招标概况 大冶市栖儒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二次招标 项目于 **** 年**月**日 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 **** 年 ** 月 ** 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 **** 年 ** 月 ** 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大冶市栖儒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标段号:第*标段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省潜江****** 潜江市科禹****** 天门市江河****** 投标报价 **.** 万元 **.** 万元 **.**万元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 个月 ** 个月 **个月投标人资质证书 水建监资字第 ********号 水建监资字第 ******** 号 水建监资字第 ******** 号 投标人安全生产 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骆世金 丁会军 杨锐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湖北省刘岭排水闸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工程 潜江市兴隆一闸、二闸除险加固工程 天门市天门河上段近期治理工程 获奖信息 其它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通过书面材料向招标人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且由投诉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大冶市栖儒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吴主任 电话(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号中南国际城A*座***号 联系人:张妍 电 话:***-******** 传 真:***-******** * .行业主管部门: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号 电话(传真):***-** **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 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