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县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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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fyqt******-***
二、项目名称:凤阳县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辅仁路北侧利园商业楼C*-***号
中标金额:*元(大写:零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凤阳县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凤阳县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服务时间:“*+*+*”年;即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第一年末由甲方(招标人)对乙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如果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以此类推,合同最多续签*年。服务标准:满足项目招标需求。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公管〔****〕*号文要求的收费标准,代理费为*****.**元,专家费用按实际发生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工会北楼*楼业务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cn/fwzn/******/*********/************/********/**dfe***-d***-*f**-ad**-****e*ed*f**.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cn/fwzn/******/*********/************/********/e*d*****-***f-****-b***-a****b****e*.html)递交至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米凤阳县发改委*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中医院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文昌街**号
联系方式:尹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郑工
电 话:***********、***********
十、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