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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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丹阳路与兴盛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地块位于丹东街道丹阳路与兴盛路交叉口西北角,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地 块出让面积(m*)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丹阳路与兴盛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住宅及配套住宅**年>*.*且≤*.*≤**%**%**********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三、报名有关事项:*、凡有意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号)三楼国土资源局(**)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报名者须在****年*月**日**:**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号窗口。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咨询电话:****-******** 陈豪杰 报名电话:****-******** 蔡乃文象山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