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安县庐陵大桥桥梁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编号:0628-13611210J)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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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吉安县采购办批准的公开招标方式,江******受招标人委托,对吉安县庐陵大桥桥梁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编号:****-********JA***)进行公开招标。经招标人确认,现对****年**月**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一、工程监控的工作期限:原文件中“自开工之日起**个工作日”修改为“****年*月至全桥施工结束并交验”;二、原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 *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修改为“附件一”三、原文件“第五章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修改为“附件二”四、原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三、庐陵大桥桥梁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清单”修改为“附件三”五、原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 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完成工作总量**%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整个项目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十天内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剩余合同总金额*%作为质保金在免费服务期满后十天内支付。”修改为“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完成工作总量**%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完成工作总量**%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整个项目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十天内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剩余合同总金额*%作为质保金在免费服务期满后十天内支付。”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大会时间延期至****年**月 **日 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迟至****年 **月**日北京时间**时**分前。八、除上述公告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