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上海申宸院项目除湿机采购及安装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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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宸院项目除湿机采购及安装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上海申宸院项目除湿机采购及安装,于****年**月**日**时**分在上海******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提出。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上海**********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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