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施集镇大林水库经营权招租项目(重新上网)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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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施集镇大林水库经营权招租项目(重新上网)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cznqcq******-***
安徽******受滁州市南谯区施集镇人民政府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竞价公告,对施集镇大林水库经营权招租项目(重新上网)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标的物:施集镇大林水库经营权招租
成交人:杨金东
成交价:肆拾万元整/年(******.**元/年),租赁期为**年,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第四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上一年度租金的*%。故十年成交总价为:肆佰贰拾叁万叁仟壹佰捌拾柒元陆角贰分(*******.**元/十年)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招租单位:滁州市南谯区施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吕德成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
联系人:雷宇
电话:***********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若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南谯区监察局投诉,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出租单位:滁州市南谯区施集镇人民政府
代理公司:安徽******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提交申请提交人:安徽******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附件: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