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村中区环境整治工程答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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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村中区环境整治工程答疑标题: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村中区环境整治工程【补充通知】时间:****-**-**内容: 补充通知各投标人:现对“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村中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作出以下补充答疑:*. 根据原招标公告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资质要求做出修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取得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