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电子警察窗口设备用耗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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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电子警察窗口设备用耗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子警察窗口设备用耗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 采购编号:**-TQ-****.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对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电子警察窗口打印设备耗材采购及服务。*. 服务期限:*年*.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本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厂家认证的打印机设备维护维修资质、厂家认证的打印机设备耗材销售资质、厂家认证的打印机设备耗材统一回收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打印机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则不需提供);*. 投标人在上海市须有常驻经营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保养机构,确保****小时,***天服务响应时间。*.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厂家认证的打印机设备维护维修资质、厂家认证的打印机设备耗材销售资质、厂家认证的打印机设备耗材统一回收资质;*. 打印机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符合上述要求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元人民币,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上海******(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号*楼)五、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号*楼会议室六、 开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地 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号*楼会议室七、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于****年*月**日下午**:**前(北京时间)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汇款或银行支票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南丹路支行户 名:上海******帐 号:*********************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联系人: 周萍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联系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号*楼联系人:余瑛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