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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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委托,对“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下述招标内容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服务项目; *.* 招标编号:TC***V*GG *.* 项目地点:堆龙德庆区;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服务,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备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并购重组等领域的专业团队及服务经验;熟悉企业资产评估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年-****年度经营均无亏损; *.*投标人须有一项并购重组事项的法律服务业绩;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放弃中标资格,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履约过程中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股东信息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请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cn)进行供应商注册。进入系统后,可以进行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查询,购买或下载电子版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会议室(拉萨市城关区藏游坛城西慈门二楼);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堆龙德庆区格桑路**号投资大厦**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藏游坛城西慈门二楼。 联系人:杨燕、张明孔 联系电话:***********、*********** 邮箱:******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cn)上发布。 八、其他 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cn)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查询,找到项目点击“立即参与”。支付完成后,投标人可以进行招标文件下载。如以下载方式获取电子版文件,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元,由“******”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特别提示:如供应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更改过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请勿直接在平台直接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务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开具事宜,如因供应商自行申请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线购买电子版文件的投标人,在线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 ******委托************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获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