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农用地转用公告 (青转公告〔2025〕字第4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北湖大港青山区段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青山区人民政府对下列国有地办理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二、转用土地位置: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北湖农场,国有农用地**.****公顷(含耕地*.****公顷)、国有未利用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土地所有权人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北湖农场。三、转用土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费用按照《补偿安置公告》及《国有农用地转用补偿安置协议》执行。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五、本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若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北湖大港青山区段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号)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期满起**日内先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年*月*日附件:《省人民政府关于北湖大港青山区段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号).pdf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农用地转用公告(青转公告〔****〕字第*号)附图.pdf二维码-begin -二维码-begi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end ---二维码-end ---[下载] [打印] [关闭]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