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章江大桥等七座大桥桥梁保护系统、监控中心建设及机房设备升级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3-GZ-G031)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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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号:(****)部门***号]批复,赣******受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对章江大桥等七座大桥桥梁保护系统、监控中心建设及机房设备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年**月**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一、变更事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内)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在赣******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人民币/套,文件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现变更为:(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内)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在赣******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人民币/套,文件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二、变更事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所投产品称重设备应具有省级主管部门(含省级)以上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变更为:*、所投产品称重设备应具有省级主管部门(含省级)以上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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