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烈山区乡村振兴风电场项目前期咨询及专项报告编制(标包04)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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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乡村振兴风电场项目前期咨询及专项报告编制(标包**)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烈山区乡村振兴风电场项目前期咨询及专项报告编制(项目编号:GN****-**-****)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进行公开询比,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标包**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禾****** 响应总报价(含税):*****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总报价(含税):*****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cn)******内网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资格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 ****年*月**日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