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顺德区儿童福利院残障儿童康复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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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儿童福利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康复服务项目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报批前公示,各供应商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传真反馈。同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 一、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时截止。 二、拟定采购供应商:佛山市顺德区威权康复服务中心 三、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一)根据《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认真落实〈顺德区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顺社﹝****﹞**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三点“经审查核对,截止****年**底,佛山市内符合《暂行办法(修订)》第十条规定的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服务机构,并取得相应医疗、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资格认证的有两家;尚未取得相应资质认证,而接纳我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机构有五家。”的内容及初步调查,七家康复服务机构中开展托养服务的只有佛山市顺德区威权康复服务中心。福利院的残障儿童主要患有脑瘫、智障、多重性障碍等,按福利院目前的情况,难以每天接送在机构康复的**名残障儿童,所以选择承接康复服务的机构必须开设有托养服务。 (二)根据《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顺德区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顺社﹝****﹞**号)第七条“经批准享受康复补助的残疾儿童,由监护人自由选择具有专业康复资质的康复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因本区康复条件限制不能完成的康复治疗项目,可由原医疗、康复机构出具证明,监护人同意后自行转到经区残疾人联合会认可的区外专业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要求,并为了有利于残障儿童康复效果的及时跟踪和管理,福利院选择在顺德区内的康复机构作为承接残障儿童康复治疗和训练的单位。 四、 采购项目需求: (一) 采购项目名称:顺德区儿童福利院残障儿童康复服务 (二)项目内容: *、服务对象:区儿童福利院**名残障儿童。 *、费用的标准及要求:按照月托的服务形式,每人****元/人月(含综合康复治疗及训练费****元、特殊护理费***元、住宿费***元、伙食费***元)。养护要求:康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住宿配套设施、设备、日常生活消耗用品、水电费、早午晚餐及辅助餐和日常饮食必需食物、生活护理、餐饮喂食、洗澡、大小便及清洁等服务。康复服务要求:每人每天综合康复治疗及训练服务时限不少于*个小时/人日,每月总康复服务时间不少于***小时/人月,由于福利院的儿童人数和身体状况在全年内会有改变,所以本项目按全年康复训练总时间不低于*****小时计算。 *、服务的内容:①肢体残障对象综合康复治疗及训练项目;②智力残障对象综合康复治疗及训练项目;③听力、言语残疾对象综合康复训练项目;④孤独症综合对象康复治疗及训练项目。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持有经县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二)取得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级的资质。 (三)在顺德区内开设托养服务的康复机构。 六、报名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黎炯桃 (二)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三)地址:顺德区大良环城路东胜大街**号 顺德区儿童福利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