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竹溪县城关垃圾处理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竹溪县城关垃圾处理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SJ-******QT-****** 一、招标概况 竹溪县城关垃圾处理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于 **** 年 ** 月 ** 日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 **** 年 ** 月 ** 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 **** 年 ** 月 ** 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竹溪县城关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指挥部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无****** 江****** 投标报价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 B*************-*/* B*************-*/* B*************-*/* 投标人安全生产 许可证 (苏)JZ安许证字【****】******-* (苏)JZ安许证字【****】******-* (苏)JZ安许证字【****】******-*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 /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 / 获奖信息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通过书面材料向招标人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且由投诉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竹溪县城关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竹溪县温泉沟 联系人:明炜 电话(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晶 电 话:***-******** 传 真:***-******** * .行业主管部门:竹溪县住建局 地址:竹溪县城关镇 电话(传真):****-*******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 电话(传真):***-******** ****** **** 年 **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