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建设单位海宁市第二水厂有限公司、海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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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海宁市许村镇翁埠股份经济合作社工程名称 海宁市许村镇翁埠村土地复耕工程工程内容 土地复垦工程地点 海宁市许村镇概算投资 ******(元)工程规模 王根月奶牛场**.**亩,外运土方****m*;褚康明养猪场**.****亩,深埋土方****m*质量要求 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要求 **日历天资质要求 浙江省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或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联系地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号金汇大厦B幢**楼报名地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号金汇大厦B幢**楼报名时间 ****年**月**日 - ****年**月**日,上午*:**-**:** 下午**:**-**:**(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XC****(*)联系人 王女士联系电话 ****—********报名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许村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浙江省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叁级聘用项目经理(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企业业绩****年*月*日以来竣工的类似工程*个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二者选一,如选择施工合同作为业绩的,合同中所涉及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工程造价等需由合同中的业主单位书面确认,确认的书面依据附施工合同后。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经理(建造师)人选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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