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安徽馆参展展位设计制作搭建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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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安徽馆参展展位设计制作搭建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X****-***
二、项目名称:****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安徽馆参展展位设计制作搭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南淝河路新淝家园嘉园*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安徽馆参展展位设计制作搭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肉类展览会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展区安徽馆参展展位设计制作搭建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合同内容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服务需求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楼**楼,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宿州市淮河西路***号*楼
联系方式:吕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