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桂林市两江四湖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桃花江连通水系截污工程招标控制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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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两江四湖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桃花江连通水系截污工程(招标编号:****-SG-***)招标控制价公布根据桂建管[****]**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经 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 审核,现予公布: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 元(其中:工程预算价 *******.**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规费 ******.** 元(其中养老保险¥******.**元、失业保险¥*****.**元、医疗保险¥*****.**元、其他¥*****.**元),税金 ******.** 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经业主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应低于或等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 **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 ** %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招标人:桂林市******(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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