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青田县山口镇饮用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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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序号:QSL****-**号本招标项目 青田县山口镇饮用水工程 已由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青发改审[****]***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山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山口村自筹及县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格投标单位,******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青田县山口镇饮用水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青田县山口镇山口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拦水堰、***立方米蓄水池*座、****立方米清水池*座、全自动净水过滤一体化设备*套(净水能力为***t/h)、以及管网等。管网总长*****m,管材采用PE***管,管径为DN**~DN***不等。工程控制价:*******.**元(含暂定价******.**元)工期要求:***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或第一预中标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要求投标人是****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水电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项目经理必须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以上四类人员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②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要求:拒绝有丽水市严重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在投标前,必须根据省水利厅浙水建[****]**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平台公示信息。*. 招标文件的获取*、 书面不记名索取: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塔山路***号),每本收取打印费**元,联系人:何仪,联系电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塔山路***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陈潮 杜黔南 联系电话:****-*******招标人:青田县山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青田县山口镇 地 址:丽水市花园路***号*楼联系人:李先生 联 系 人:何仪 郑华珍电 话:*********** 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