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汇川区新舟三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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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汇川区新舟三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人遵******代理机构贵州******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遵义市建筑设计院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分 总分**.**分首席设计师何丹报价 *******.**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分 总分**.**分首席设计师周可报价 *******.**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分 总分**.**分首席设计师胡达朝报价*******.**元公示期****年**月**日至**** 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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