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比如县财政局关于比如县2025年三包各学校营养改善物资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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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县财政局关于比如县****年三包各学校营养改善物资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比如县教育局、******、******、四川******: 一、项目编号:GZFCG****-*****二、项目名称:比如县****年三包各学校营养改善物资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地址:西藏那曲比如县职校内联系人:叶万华联系号码:***********被投诉人:******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工业中心一期 * 号楼 * 层联系人:龙恒 联系号码:***********四、基本情况我局于****年*月**日收到******就比如县****年三包各学校营养改善物资项目的投诉,我局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投诉事项为:投诉事项*:投诉人发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所投产品“芫根营养餐及青稞软面包”使用申请中“麦芙顿”商标进行投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将“麦芙顿”以自有品牌进行投标,属于虚假应标。投诉事项*:投诉人发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所投产品“苹果”的生产厂家******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影响本项目的履约。投诉事项*:投诉人发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鸡腿”生产厂家为“******”,该公司不存在,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响应。投诉事项*:投诉人发现中标成交结果中******“青稞软面包及鸡腿”未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该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鉴于上述审查结果,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依法不成立,驳回投诉。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依法向那曲市比如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西藏自治区比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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