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禹会区城区污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跟踪审计(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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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N****-Z**-***二、项目名称:禹会区城区污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跟踪审计(二次)三、中标信息*.中标单位名称:*******.中标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号总部经济园*号楼***室*.中标金额:*****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禹会区城区污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跟踪审计(二次)采购需求:禹会区城区污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总投资约****万元,该项目位于蚌埠市禹会区,对花堤路(迎河路-朝阳路)、红旗一路(朝阳路东-吴湾路)等**条市政道路进行雨污管网改造,以及箱涵清淤修复、道路破复、绿化恢复及相关附属工程,管径DN***-DN***。本次为该项目跟踪审计服务的采购。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禹会区城区污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最终审核成果文件止。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仁霖(组长)、花成、朱军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代理服务费****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质疑。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蚌埠市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地 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号禹会区政务服务中心**楼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涂山东路****号金融中心大厦A座*层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鲍馨、陈正国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