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烟草工商物流一体化项目—工程建设(临时设施)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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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安徽烟草工商物流一体化项目—工程建设(临时设施)(招标编号:GN****-**-****)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页“详细评审标准-其他评分因素-项目经理级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我单位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工程系列建筑电气专业职称,请问是否符合条件? 回复:符合条件。 *、招标文件中未提及暂列金*万是否要计税,是否要带入工程总造价内? 回复:暂列金额计税,带入工程总造价内。 *、下图中***MPP-***长度**m,此段是否为普通开挖排管? 回复:场地为绿化地块,正常土方开挖。 *、****年*月**日下发澄清中应控制价由******.** 元修改为******.**元,与招标文件控制价不符,招标文件控制价为******.**元? 回复:控制价按调整后******.**元为准。 *、****年*月**日下发澄清中本项目二标段(临电设施购置及安装)供电容量由***kVA更改为***kVA,是否只改变压器,内部元器件是否有相应变动,是否有相应的变更图纸? 回复:只改变变压器容量,其它不变,无变更图纸。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注:此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 ****年*月**号附件:澄清公告(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