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龙游县溪口镇中心卫生院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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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有龙游县溪口镇中心卫生院向我局申请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日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 一、申请单位:龙游县溪口镇中心卫生院二、医疗机构类别:中心卫生院三、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四、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余小明五、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张和舰六、变更申请项目:诊疗科目七、诊疗科目:增加临终关怀科龙游县卫生健康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