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东莞海关新生活区开荒保洁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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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海关新生活区开荒保洁采购项目澄清公告各供应商:现就东莞海关新生活区开荒保洁采购项目(采购编号:****-SFCX**DGC***)拟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一、原招标文件第*页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现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最大股东的。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不变:****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办法第二部分第四章中“招标答疑及澄清修改”之规定: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由于本项目采购时间紧,任务重,经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决定本项目的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更正文件为准。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回传至****- ********-***,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联 系 人:李先生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号国际商会大厦***室电 话:****-********-***传 真:****-********-*** 深******东莞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 东莞海关新生活区开荒保洁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