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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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和《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王国华、李立远、杨兵涉嫌非法采砂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王国华、李立远、杨兵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年*月**日下午*:**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南通市崇文路*号启瑞广场裙楼*楼(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听证室。 特此公告。 南通市水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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