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年6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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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废铁渣提钴试验基地连城县庙前镇坪头村园区南一区*号福******龙******项目位于连城县庙前镇坪头村园区南一区*号(连城县庙前工业集中区内),公司原年处理 **** 吨钕铁硼废料及**** 吨荧光粉废料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已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和自主验收。试验基地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以现有项目产生的废铁渣料为原辅材料,建设废铁渣提钴试验基地,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塔磨、摇床、酸浸、分离;项目建成后年试验处理废铁渣****吨,年试验**批次,每批次试验废铁渣量约**-**吨。*.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废气主要是酸浸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硫酸雾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沉淀渣、过滤渣、碱液喷淋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装卸区、硫酸储罐区、酸浸区等应满足重点防渗区相应的防渗要求。 *.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要求,规范建设排污口。建设足够容积围堰、事故应急池和导排系统等;按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备案。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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