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航亿鑫拍卖公司房产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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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网址:http://***.******.***.cn)对以下资产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住宅房产及地下一层A-***号车位,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望宸光里*幢*单元***室,钢混结构,共**层所在*层,面积:***.*㎡,已抵押,未办理产权证。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以亲自调查为准,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权属状况,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展示时间:****年*月**日-**日(*:**-**:**)
展示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四、特别说明
*、标的物房产为罚没财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及是否存在二次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的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以办证面积和移交面积的改变而改变。
*、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缴齐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日内自行办理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税金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房产已在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成交后如在下一个银行还款付息日前(每月**日前),无法完成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承担还款付息责任。且逾期过户委托人将不予协助。
*、成交后买受人需缴纳*万元过户保证金,按约定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原数退还。
*、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水、电、煤气、取暖等费用)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本场拍卖会买受人佣金为成交额的*%,须在成交之日起*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五、竞买人请于****年*月**日**时前(以保证金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账户名称:******
保 证 金 账 号:***************
开户行:锦州银行大学生支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李先生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七段**-*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