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淮北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顶防水、教室地面等维修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淮北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顶防水、教室地面等维修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SHRJ-****-**-***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顶防水、教室地面等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刘桥镇前吕村A*栋**号
中标(成交)价格:******.**元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淮北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顶防水、教室地面等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淮北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顶防水、教室地面等维修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石烽浩
执业证书信息:皖************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日历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不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街道
联系电话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第十一中学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上海******
地址:淮北港利上城国际西门**栋****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