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庐江县乐桥镇202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基础设施管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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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乐桥镇****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基础设施管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NNFN*****二、项目名称:庐江县乐桥镇****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基础设施管护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庐江县川顺农业水利专业合作社供应商地址:庐江县乐桥镇陡岗街道中标(成交)金额:陆拾玖万柒仟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庐江县乐桥镇****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基础设施管护 服务范围小(二)型水库**座,小型泵站**座,小型水闸*座,基本农田*.*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万亩以及其他小灌区堤防、沟渠等进行管护,管护内容:农田管护,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村范围内主要沟渠、田间道路、泵站桥梁、斗门涵闸、田埂,土路等的砍树、清杂、除草等,全年分三次施工,具体管护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清单。服务要求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考核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一是日常考核是在镇级自验收合格后,申请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每年不少于*次,考核实行百分制,三次结果加权平均,作为年度考核结果。二是年度考核由县有关部门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开展项目验收。三是年度考核结果在**分以下为不合格,**-**分(含**分)为基本合格,**-**分(含**分)为合格,**分以上的为优秀。对考核结果达合格以上的验收通过按合同拨付管护资金。考核结果合格以**分为基点,对考核结果未达到**分的镇(园区) ,不予验收通过。服务时间集中管护和县级验收三次,第一次完成时间****年**月底前,第二次完成时间****年*月底前,第三次完成时间****年*月底前。服务标准*)水库管护: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应当落实专管人员,建立、健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调度运用制度以及防汛测报、闸门操作、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加强检查观测、维修养护等日常工作。①小型水库坝区的管护范围:为建筑物边缘线起向外**米,主、副坝背水坡坝脚线外**米。②水库大坝:无树根、高草(指高度小于**cm),无积水,无堆积物,大坝坡面平整,无雨淋沟,无垦植、无荆棘杂草滋生现象。③护坡:坡面平整、清洁无杂草,无缺损、塌坡、松动、空鼓现象。④日常巡查:非汛期每*天*次;汛期每天*次(*月*日-* 月**日) ;当水库水位接近(小于**cm)或超过溢洪道堰顶高程时,每天巡查*次;发生强降雨、台风等其他特殊情况时增加巡查次数。⑤水库建筑物:应本着“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进行。对土、石、混凝土建筑物,金属结构、闸门启闭设备、机电动力设备、通讯、照明及其它附属设备等,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养护工作、并定期检修,以保持工程完整,设备完好。*)小型泵站管护:①进、出水池及配套建筑物结构完好,无杂草(指高度小于**cm)、垃圾,无堵塞、淤积现象。②泵房及周边清洁卫生、建筑物无损坏。③机电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小型涵闸管护:①进、出水无杂草(指高度小于**cm) 、垃圾,无堵塞、淤积现象。②建筑物结构完好,启闭房门窗、启闭设施、闸门等是否完好能正常使用。*)中小灌区管护:①沟渠堤埂、渠系建筑物、引水放水设备、输水管道、抽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或完好;②埂面无高杆植物(指高度小于**cm) ,无非法种植,无违章建筑;沟渠内无垃圾、无淤积、无阻水坝头。*)中小河流管护:①堤顶(戗台)平整,无树根、高草(指高度小于**cm),无积水,无堆积物,堤坡坡面平整,无雨淋沟,无垦植、无荆棘杂草滋生现象。②护坡坡面平整、清洁,无缺损、塌坡、松动、空鼓现象。③穿堤建筑物结构完好,标识标牌无损坏。涵闸斗门启闭设施完整无损。*)支渠管护:①沟渠畅通无杂草(指高度小于**cm)、垃圾,无堵塞、淤积现象。②桥、涵、闸、渡槽等配套建筑物结构完好。③涵、闸启闭设施无损正常运行。④渠道砌护无缺损、塌坡、松动现象。*)高标准农田管护标准:①水利工程:当家塘、拦河坝、灌排站等;灌排渠道及配套建筑物;节水灌溉工程及配套设施等。水利设施要定期检查,确保泵、管道、桥、涵、闸、渠道、出水口、配电等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灌排渠道要及时除草,疏浚。②农业工程:农田机耕路、农业机械;用于良种繁育和技术推广的工程设施和配套设备等。机耕路管护要维持路面平整,路沿石、砖完好平直,无杂草,无杂物,保持畅通,路碑、标志保持完好无损,清洁卫生;农业机械能正常使用,良种繁育和技术推广的工程设施和配套设备运行使用正常。③林业工程:农田林网要做到定期修剪,适时浇水,缺额补栽,跌倒扶正,当年成活率和三年保存率均达到**%以上。④其他工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项目区公示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标志标牌清洁、完好。*)其他管护:按照业主要求,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管护。*)管护中必须提供管护日志、管护图片(每个项目在管护过程中要提供在同一角度管护前、管护中、管护后的图片) 。**)******必须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和工作人员,以便于招标人统一指挥调度。**)开展管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管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建立和健全管护管理档案,对管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管护管理期满,将管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管护范围内的各类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文林,王东原,吕少保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每包(标段)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号)中指导标准收取。*.金额:*.****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政务新区*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路***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