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太原市宗业地块二建设项目(南区、北区)10KV正式用电新建工程施工变更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发布时间:****-**-** **:**:**(招标编号:E******************* )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时**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上发布了太原市宗业地块二建设项目(南区、北区)**kV正式用电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原公告内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太原市宗业地块二建设项目(南区、北区)**kV正式用电新建工程施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范围包含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实验活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现变更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太原市宗业地块二建设项目(南区、北区)**kV正式用电新建工程施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范围包含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实验活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它内容不变。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号》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于****年*月**公布,自****年*月*日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年*月**日公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 年第 ** 号)同时废止。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二、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太****** 地 址:太原市民营区工业新区工业西路**号B座***室 联 系 人:李姝娴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层 联 系 人:王薪彭、滕博君、谷华、李馨、管涛、陈晔 电 话:***********电子邮件:******